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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的场景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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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饭的场景随笔【第一篇】:吃饭

  吃饭有时很像结婚,名义上最主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吃讲究的饭事实上只是吃菜,正如讨阔佬的小姐,宗旨倒并不在女人。这种主权旁移,包含着一个转了弯的、不甚朴素的人生观。辩味而不是充饥,变成了我们吃饭的目的。舌头代替了肠胃,作为最后或最高的裁判。不过,我们仍然把享受掩饰为需要,不说吃菜,只说吃饭,好比我们研究哲学或艺术,总说为了真和美可以利用一样。有用的东西只能给人利用,所以存在;偏是无用的东西会利用人,替它遮盖和辩护,也能免于抛弃。

  古罗马诗人波西蔼斯(Persius)曾慨叹说,肚子发展了人的天才,传授人以技术。这个意思经拉柏莱发挥得淋漓尽致,《巨人世家》卷三有赞美肚子的一章,尊为人类的真主宰、各种学问和职业的创始和提倡者,鸟飞,兽走,鱼游,虫爬,以及一切有生之类的一切活动,也都是为了肠胃。人类所有的创造和活动(包括写文章在内),不仅表示头脑的充实,并且证明肠胃的空虚。饱满的肚子最没用,那时候的头脑,迷迷糊糊,只配作痴梦;咱们有一条不成文的法律:吃了午饭睡中觉,就是有力的证据。

  我们通常把饥饿看得太低了,只说它产生了乞丐,盗贼,娼妓一类的东西,忘记了它也启发过思想、技巧,还有“有饭大家吃”的政治和经济理论。德国古诗人白洛柯斯(B.H.Brockes)做赞美诗,把上帝比作“一个伟大的厨师”,做饭给全人类吃,还不免带些宗教的稚气。弄饭给我们吃的人,决不是我们真正的主人翁。这样的上帝,不做也罢。只有为他弄了饭来给他吃的人,才支配着我们的行动。譬如一家之主,并不是挣钱养家的父亲,倒是那些乳臭未干、安坐着吃饭的孩子;这一点,当然做孩子时不会悟到,而父亲们也决不甘承认的。拉柏莱的话似乎较有道理。

  试想,肚子一天到晚要我们把茶饭来向它祭献,它还不是上帝是什么?但是它毕竟是个下流不上台面的东西,一味容纳吸收,不懂得享受和欣赏。人生就因此复杂了起来。一方面是有了肠胃而要饭去充实的人,另一方面是有饭而要胃口来吃的人。第一种人生观可以说是吃饭的;第二种不妨唤作吃菜的。第一种人工作、生产、创造,来换饭吃。第二种人利用第一种人活动的结果,来健脾开胃,帮助吃饭而增进食量。所以吃饭时要有音乐,还不够,就有“佳人”、“丽人”之类来劝酒;文雅点就开什么销寒会、销夏会,在席上传观法书名画;甚至赏花游山,把自然名胜来下饭。

  吃的菜不用说尽量讲究。有这样优裕的物质环境,舌头像身体一般,本来是极随便的,此时也会有贞操和气节了;许多从前惯吃的东西,现在吃了彷佛玷污清白,决不肯再进口。精细到这种田地,似乎应当少吃,实则反而多吃。假使让肚子作主,吃饱就完事,还不失分寸。舌头拣精拣肥,贪嘴不顾性命,结果是肚子倒霉受累,只好忌嘴,舌头也只能像李逵所说“淡出鸟来”。这诚然是它馋得忘了本的报应!如此看来,吃菜的人生观似乎欠妥。

  不过,可口好吃的菜还是值得赞美的。这个世界给人弄得混乱颠倒,到处是磨擦冲突,只有两件最和谐的事物总算是人造的:音乐和烹调。一碗好菜彷佛一只乐曲,也是一种一贯的多元,调和滋味,使相反的分子相成相济,变作可分而不可离的综合。最粗浅的例像白煮蟹和醋,烤鸭和甜酱,或如西菜里烤猪肉和苹果泥、渗鳘鱼和柠檬片,原来是天涯地角、全不相干的东西,而偏偏有注定的缘份,像佳人和才子,母猪和癞象,结成了天造地设的配偶、相得益彰的眷属。到现在,他们亲热得拆也拆不开。

  在调味里,也有来伯尼支(Leibniz)的哲学所谓“前定的调和”(Harmonia praes tabilita),同时也有前定的不可妥协,譬如胡椒和煮虾蟹、糖醋和炒牛羊肉,正如古音乐里,商角不相协,徵羽不相配。音乐的道理可通于烹饪,孔子早已明白,所以《论语》上记他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可惜他老先生虽然在《乡党》一章里颇讲究烧菜,还未得吃道三昧,在两种和谐里,偏向音乐。譬如《中庸》讲身心修养,只说“发而中节谓之和”,养成音乐化的人格,真是听乐而不知肉味人的话。

  照我们的意见,完美的人格,“一以贯之”的“吾道”,统治尽善的国家,不仅要和谐得像音乐,也该把烹饪的调和悬为理想。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追随孔子,而愿意推崇被人忘掉的伊尹。伊尹是中国第一个哲学家厨师,在他眼里,整个人世间好比是做菜的厨房。《吕氏春秋•本味篇》记伊尹以至味说汤那一大段,把最伟大的统治哲学讲成惹人垂涎的食谱。

  这个观念渗透了中国古代的政治意识,所以自从《尚书•顾命》起,做宰相总比为“和羹调鼎”,老子也说“治国如烹小鲜”。孟子曾赞伊尹为“圣之任者”,柳下惠为“圣之和者”,这里的文字也许有些错简。其实呢,允许人赤条条相对的柳下惠,该算是个放“任”主义者。而伊尹倒当得起“和”字——这个“和”字,当然还带些下厨上灶、调和五味的涵意。

  吃饭还有许多社交的功用,譬如联络感情、谈生意经等等,那就是“请吃饭”了。社交的吃饭种类虽然复杂,性质极为简单。把饭给自己有饭吃的人吃,那是请饭;自己有饭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饭,那是赏面子。交际的微妙不外乎此。反过来说,把饭给予没饭吃的人吃,那是施食;自己无饭可吃而去吃人家的饭,赏面子就一变而为丢脸。这便是慈善救济,算不上交际了。

  至于请饭时客人数目的多少,男女性别的配比,我们改天再谈。但是趣味洋溢的《老饕年鉴》(Almanachdes Courmands)里有一节妙文,不可不在此处一提。这八小本名贵希罕的奇书,在研究吃饭之外,也曾讨论到请饭的问题。大意说:我们吃了人家的饭该有多少天不在背后说主人的坏话,时间的长短按照饭菜的质量而定;所以做人应当多多请客吃饭,并且吃好饭,以增进朋友的感情,减少仇敌的毁谤。

  这一番议论,我诚恳地介绍给一切不愿彼此成为冤家的朋友,以及愿意彼此变为朋友的冤家。至于我本人呢,恭候诸君的邀请,努力奉行猪八戒对南山大王手下小妖说的话:“不要拉扯,待我一家家吃将来。”

  吃饭的场景随笔【第二篇】:吃出来的锦绣前程

  宋代张齐贤出身寒微,家中贫困,却生得人高马大,会吃、能吃、怕没吃,常常叹息平生从没吃过一顿饱饭。那时,他唯一一次肚子饱过,是村里大户人家因还愿而设食施斋,他先吃了一顿不要掏银子的,然后见到人家屋外还悬挂着一块牛皮,便乘人不备,偷偷取下,一锅煮了,吃个精光。

  肚皮瘪的人,第一要义当然是找吃的。一次,一群强盗干了一票大买卖,在某旅店聚饮庆祝,附近的居民吓得纷纷外逃,唯独张齐贤逆向而行,大摇大摆进了旅店,朝强盗们打了个拱手说:“兄弟们,我家里太穷了,从没吃过饱饭,希望同你们一起吃顿饱的。”见秀才也肯屈尊为伍,强盗们赶快请他入座。张齐贤看到那么多好吃的,也顾不上什么斯文,抓起猪腿就开始猛啃,拿起大杯就开始豪饮,仿佛七天七夜没开胃了,吃相比强盗还夸张。强盗们还是头一次看到一个读书人吃东西比他们还拼命,不禁面面相觑,纷纷竖起大拇指,赞叹道:“真有宰相风范!”临别之时,还以黄金和丝绸相赠。

  不过,吃 赵匡胤西巡至洛阳,当时还是布衣之身的张齐贤胆大包天,把皇帝的大队人马拦住了,说要给皇帝提建议、献计策。皇帝的道都敢拦,可见此人不简单。于是,赵匡胤让手下把他带到行宫,问有什么对策。张齐贤先不说对策,却问皇帝有什么好吃的。皇帝让人把饭菜送来让他享用。张齐贤真是饿疯了,见到送上来的大鱼大肉,就直接用那双脏兮兮的手从盘里抓着往嘴里塞,狼吞虎咽起来,连说话的工夫都没剩下。皇帝还在等着他献策呢,不耐烦了,就用水晶小斧轻轻敲他的头,问他到底是来找吃的还是来献策的。张齐贤指天画地,边吃边讲,吧嗒吧嗒,一下子提了富民、举贤、慎刑、籍田等十个方面的建议,让皇帝大为欣赏。

  回到京城后,赵匡胤对其弟赵光义说:“我西巡时,唯一的收获是识得一奇才张齐贤,我暂时没封他官职,先让他历练历练,说不定到时可以成为你的宰相啊。”从此,张齐贤获得了两代帝王的关注与培养。他从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年)中进士,到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退休,其间任过许多要职,单宰相就当了近二十年,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四登两府九尚书”,所有的要职几乎干了个遍,真是吃出来的荣华。人家贪吃往往吃出个贪赃枉法、锒铛入狱,而张齐贤贪吃却吃出个见遇天子、锦绣前程。

  有时候,人不要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藏着掖着,瞒着盖着,过于拘束与谨慎,往往容易失去到手的机会。机会无处不在,常常暴露弱点的同时,就伴随着机会的悄然而至。像张齐贤这样,大大咧咧,无所顾忌,反倒显得憨直可敬,真实可靠,从而能让皇帝高看一眼,厚爱一筹,美梦成真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当然,具有真才实学是必备前提。

  吃饭的场景随笔【第三篇】:吃

  朋友刚从欧洲回来,以为她会一脸幸福地讲述欧洲历史,她却痛苦地说,不知道什么是饱,就知道天天饿,也不知道欧洲人民是如何生活了这几百年的,简直生不如死。

  也有朋友,在澳大利亚生活数年,回来的唯一原因就是吃得不习惯,再住下去就会精神崩溃,也是因为吃才回来——一日三餐,的确离不开吃,哪有比中国人更会吃的民族?一个鱼香肉丝,要十五种调料,一个大厨一个味道,仅仅因为油温不一样,炒出的菜就差之千里,更不用说那些宫廷菜江湖菜。

  吃在中国被发扬得如此光大,即使如猪下水这样的东西,外国人肯定早早就扔了,但我们把它以酱油蒜蓉红焖后,再以生煸草头围边,吃起来肠软菜嫩,亳无腥气,是草根菜品中的极品。杜月笙平生最爱吃这一口,也许因为和出身有关?贫贱出身的他,小时哪里会吃得着红烧肉?——小时候培养的味蕾几乎跟定人的一生,到死,也怀念母亲做的那碗热面汤,细碎的绿色小葱花飘上来,有香油点点滴滴,西红柿三四片,鸡蛋乖巧听话地窝在面里。那面,是前夜和好的面,已经筋道十足,被母亲用擀面杖一下下地拉长。以后漂洋过海多年,再也没有吃到过了。

  有一个外国朋友,到后来放弃自己在国内培养好的味蕾,执意要娶中国媳妇,并且定居四合院,吃卤煮火烧和褡裢烧饼,围着炭火的火锅吃涮羊肉,一家人围在一起包饺子。他每次见我们都用不流利的中文说:中国人真是会生活,过着童话一样的日子。

  每次去北京朋友家都要吃烤肉,肉当然要用祖传的刀切,坚决杜绝用机器切,完全是对吃和肉的一种尊重,每一刀下去,味道都不一样,然后江湖吃法是站在烤肉台子前,一脚蹬了板凳一手去烤肉,底下是热烈烈的果木,烤肉用果木烤出来才会香,有肉的原味……我每次去都觉得仪式感非常强。有的时候形式决定内容,形而上一样有形而上的妙处。

  吃真是浪漫而有趣的事情。古代两个男子最擅吃,家里的后厨永远似在过年。人们以到袁枚家吃饭为幸事——他们家豆腐和土豆都有几十种做法,丫鬟穿着精致的丝绸衣服上菜,一道菜品总会附有一个传说或一首小令,再佐以歌舞丝竹,太平盛世的欢喜都表现在吃上了。李渔更讲究,吃肉吃出乐感来。在《闲情偶寄》中,所有对吃的描述细腻动人,让人垂涎三尺,叹为观止。

  于是中国餐馆开到世界各地,哪里有中国人,哪里就有中国餐馆。才不和外国人一样,不动烟火,几片粗面包,加点沙拉和黄油就是一顿饭,想想会郁闷得发疯。做了中国人之后,再去做外国人,只在味蕾这一点上,就有无限的思乡情结。

  吃在中国分的流派也异彩纷呈,有人爱川菜的火爆热闹,是刚刚热恋的小情侣;亦有人爱鲁菜的踏实温厚,一步一个脚印;广东菜清淡无味,但足以养人,是慢下来的爱情,一唱三叹,都有自已的韵律;徽菜是花间小令,一个人独行;到了东北菜,就会乱做一锅,什么都敢往锅里放,分不出主次,分不出彼此,一大盆端上来,豪放得没有道理,适合唱二人转的人吃,太不细腻,可是,如果饿了,是最好的选择……最喜欢家常菜,因为家常倒是难的,谁能把家常做成最生动的菜肴,那是菜中上品。最近永丰道开了一家叫“千勺记”的小馆,上面写着三个字,“私家菜”,我便无限喜欢。

  那私家菜,是只属于自己的,带着祖传的好——我小时候,有一家人做臭豆腐,祖上流传二百年了,他卖完臭豆腐走后,满街的臭,可是,真是好吃,连六必居都赶不上它的臭。臭里的香气仿佛有如神赐,我再也没有吃过那么臭那么香的臭豆腐——也就是中国人,能把香和臭统一得这样体无完肤,一边臭着,不能掩蔽的臭;一边香着,香得绕梁三日。臭豆腐在中国餐饮文化中和谐统一得让人佩服,似一对吵吵闹闹的小夫妻,离不开,可又彼此鸡吵鹅斗着,既甜蜜又苦涩,斗了一辈子,一回头,已经老了,老了,仍然吵——我的爷爷奶奶已经九十有三,还吵着要离婚,我听着要笑,想起那块历久弥香的臭豆腐,只觉得生活这样充满了味道,真实的生活一定是又香又臭的。

  一离婚的男子,忽然有一日醉了,扑到桌上哭,却说了一句温暖的话:我忘不了她的烧茄子啊,以后再也没有吃过好吃的烧茄子……话虽然俗,可是如此真,他习惯了她培养起来的味蕾和菜的味道,烧茄子?他一定爱吃,然后她一次次做。最初的那次,不是咸了就是淡了,或者糖放多了。烧茄子烧好了其实是难的,用油过茄子的时候,油不能太热,炸好的茄子要软而嫩,糖不能放多,多了就腻,少了就寡味,多像婚姻,要的太多总会是贪婪,可是,糖太少了,一定是乏味的。

  吃出来的感情也有很多,她在别的男子面前是太馋的女子,但在他那里,落得个懂得生活。后来她用自己的舌头赚钱,去各大酒楼品菜,当然也收获了爱情。但最寻常的爱情和吃法是一粥一饭之间,她亲自熬了一锅粥,佐以自己做的两个小咸菜,一个是秋后拉秧小黄瓜做成的腌黄瓜,另一个泡好的小辣椒,微辣,听话而俏皮地躺在盘子里,这样生动。其实最寻常的日子哪里是那些大餐,连慈禧都想念逃往西安时的窝头。最草根最家常的食物能养人一辈子,也许,他到死怀念的只是一碗米粥,粥里有百合,有鲜艳的枣,还有她站在旁边,小心地看着锅,别让热气扑出来。

  是吗?是吗?他记得的所有,居然是这一碗家常的小米粥?

  人生也许就这样寡淡,到最后,落实到一粥一饭间,如此踏实妥,丝丝入扣,那所谓的山高水远,其实与自己的生活,差了很多哩。

  吃饭的场景随笔【第四篇】:每个人吃饭的样子

  一个弯腰驼背的老爹出现在大家面前,看到灵晓,首先是一愣,顿时,满眼喜悦,密布的皱纹似乎都有了生机,他激动地张着嘴,却说不出一点话来。灵晓更是快乐无比,大叫一声:“老爹!”就扑了上去。哑巴老爹泪眼朦胧,用粗糙、针扎似的手不断抚摩灵晓的小辫子。火聪和相子陵从小没爹没妈,见到如此情景又是感动又是羡慕,在一旁默不做声。 许久,灵晓才轻轻推开哑巴老爹,像只快乐的小鸟,笑着对他说:“老爹,今天我能回来多亏这两位大哥拉!”说着,指着火聪和相子陵笑吟吟道:“看,就是他们两个,都很厉害呢!”哑巴老爹顺着灵晓的手指望去,紧紧地盯着二人,那目光就像利箭一样,直插火聪两人,看得他两人心里直发毛,浑身不自在,但也不敢说些什么,只得僵头僵脑地站在那儿。 突然,哑巴老爹发出一声“磁磁”低叫,猛得走过来,让火聪和相子陵措手不及,还没回过神来,就被哑巴老爹用蛮力往门外推。也不知怎么的,这哑巴的力气似乎比常人还大,弄的火聪连还手的机会没有。 “老爹,你在干什么?!”灵晓也是大吃一惊,不知一向和蔼的老爹竟然会这样下啄客令,急得扑上来,连拖带拉,扯回了哑巴老爹。火聪和相子陵这才逃脱魔爪,“呼呼”直喘粗气。 “老爹,你怎么拉!”灵晓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你怎么这样对我的恩人呢?”哑巴老爹指着二人,又指指门外,意思一定要两人出去,离开这里,“不行!”灵晓一口回绝了哑巴老爹,哑巴老爹急得在地上又蹦又跳,气急败坏地发出“磁磁”声音,最后一跺脚,头也不回地走到内屋去了。火聪和相子陵像看了一出戏似的,愣在那儿,不知怎么回事。 “灵晓……”火聪半天才吐出这么个词,只见灵晓含着委屈的眼泪,说了声:“坐吧。”火聪一阵尴尬,和相子陵坐在板凳上,相子陵在发呆,火聪索性就看起《火族秘籍》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看见哑巴老爹气鼓鼓地走过来,端出饭菜。火聪和相子陵心中大舒一口气,连忙坐下吃饭,灵晓瘪着嘴,一边招呼两人,一边吃饭。整顿饭,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十分尴尬。 好不容易吃完了饭,生性活泼的火聪受不住不住这般寂寞,首先开口道:“恩……我……我出去了,一会回来”说完,就像逃难似的跑了,相子陵连忙追出去,灵晓瞪了哑巴老爹一眼,转身离开了。只留下哑巴老爹一人在那儿干瞪眼。 “呼……”火聪长长地出了口气,仰天叫道:“啊!我又重见自然了!”相子陵也别扭地扭扭脖子,道:“ 我……我也觉得。”“对不起。”刚赶出来的灵晓低着头,“我也不……不知道,老爹怎么……怎么变成这个样子……”说着,眼泪水又要掉下来。相子陵最见不得女孩子哭,安慰道:“灵晓,你别哭……我们不怪你老爹的……”“好啦好啦!”火聪大大咧咧道,“我们闪人,到淮城好好玩玩!对了,灵晓,你不是说,你对淮城最熟悉吗?走,带我们玩玩去!”灵晓听到自己常处,破涕为笑:“好啊!我们走!淮城可有好多好玩意呢!” 火聪和相子陵在灵晓带领下,看了不少稀奇玩意:激烈地斗鸡、醉醺醺的喝酒比赛,还有街上神气洋洋耍刀枪的,什么都有。看得火聪和相子陵这两个乡巴佬大开眼界。 “再走三条大街,就到富石酒楼拉!”灵晓快活地叫着,向前面蹦跳去。倒是相子陵,苦苦的得皱着眉头,惨兮兮道:“啊?还要走路啊?玩的倒是快活,这走路可累煞人!”“哈哈!”火聪拍手笑道,“木箱子坚持不住了!灵晓,你就帮帮这个快掉木屑的木箱子吧!”灵晓格格一笑:“好啊!那我就帮帮相子陵哥哥!”又扬起眉毛算道:“恩……除了这条大道以外,还有条偏僻的小巷子,也可以走得。”话锋一转,“不过……” “可是什么?”相子陵巴不得走近的路,忙追问道。“不过,那条破巷子实在太偏僻了!几乎没有人,老爹不让我一个人去的!”灵晓皱眉道。“不要紧!不要紧!你老爹说你一个人不能去,可我们有三个人啊!”火聪眨着眼睛,然后又颇有自负地道:“再说了,我是什么人啊!嘿嘿!多厉害!你还怕什么?我们走!”说着,向前走去,相子陵如释重负的一笑,跟了上去。 三人走着走着,不知不觉发现自己以置身在一条阴森森的小巷子里,四周都很静,但静得可怕,仿佛随时都会有危险一样。灵晓缩着脖子颤颤颠颠地跟在两人屁股后面。这样的气氛实在恐怖,连火聪都有些胆颤。 “呜呜……”突然传来一阵低叫,在寂静的空气中格外的突出。“什……么声音?”相子陵颤声道。“会不会是阿晕?”火聪解开小睡袋,里面的阿晕正在呼呼大睡。 “不……是阿晕……”灵晓吓得声音都变了,几乎害怕得哭出来。火聪毕竟胆子大些,侧耳聆听,只听这微弱的声音好象是从巷子尽头传来的。火聪屏住呼吸,一步步接近。相子陵和灵晓都不敢去,但是一个人丢在这儿又怕,只得硬着头皮跟着。 越来越接近了,只是模模糊糊看见几个蠕动的身影。再仔细一看,竟然是两个人!一个黑衣人将一个布衣大汉踩在脚下,狠狠地像是在殴打他 。 火聪一看不是什么妖魔厉鬼,顿时胆子陡然增大,大喝一声:“嗨!”那黑衣人猛得一惊,以为是什么高手,纵身一跃,不见身影,只留下奄奄一息的大汉。火聪还想追去,却被灵晓叫住:“救人要紧!” “喂,你没事吧?”相子陵匆匆跑来,蹲下身子问道。火聪看着满身血污的大汉,白了相子陵一眼,道:“几乎废话。”灵晓用甜甜地声音问道:“叔叔,你受伤了。我们带你去看医生。”“不……不……”大汉无力地摇摇头,伸出血肉模糊的手指,对火聪勾了勾,像是要火聪过来,火聪像猴子一样跳下来,道:“什么事?”大汉张开嘴,从血乎乎的嘴里掏出一张布纸,递给火聪:“把……把这个……交给能对上……对上……暗号……的人,暗号……暗号……是‘冬日风瑟瑟,万花只落魄’‘谁能主沉浮?傲雪一枝梅’‘你……最喜欢……什么花’‘梅……花’‘喜欢……喜欢梅花什么?’‘香’……知道了么?人……在富石酒楼……”大汉吃力地吐出每一个字,细若蚊哼,要火聪贴在他嘴巴上才能听见。“那你怎么办?”火聪总算听清了话语,问道。大汉再次摇头:“请……请务必……办到。”说着,咳出一口血痰,“谢……谢……谢谢。”“啊?”火聪正要说话,却见那大汉已经断气,“大叔大叔!”火聪遗憾地叹口气,见那大汉死得惨极了,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好地方,全是血与肉,眼睛也直直地望着火聪。火聪抚上他的眼睛,悲声道:“无论你是谁,你的仇,火聪是一定替你报的。”说着,站起来,怔怔出神。 “嗨,火聪,我们现在怎么办?”相子陵有些疲倦地问火聪。火聪回过头,从嘴里结结实实地吐出几个字:“去,富,石,酒,楼。” 富石酒楼不愧是淮城名俗之一,人多杂广,欢声笑语,各种游客旅人都聚集在一起聊天谈心,热闹非凡。 “嘿!我说啊!那德龙山庄的比武大会必有情况!你们想想,那郊外的比武大会能有啥子?但聚拢了那么多人!多少能人异士去参加!”整个酒楼最引人注意的是一个瘦长的汉子,在那儿天花乱坠地讲个不停,吸引了一大群人。这性格,这面貌,都和长生村的刘五极像,一开始火聪差点就把他当成刘五了。“哼哼!要不然你说,什么仅次四门的梅香谷都派人去参加了!最令人惊讶的是,风光子!嗨,你们知道吧,就是风光子!那个大名鼎鼎的风光子!”那汉子说得吐沫横飞,滔滔不绝,好象他就是风光子一般。火聪倒是听了个清楚,心里顿时一愣,心道:德龙比武大会?不是那个黑衣少年说得么?对了,那风光子前辈怎么会去哪里?疑问之中,口中有朗朗念道:“冬日风瑟瑟,万花只落魄!”话音刚落,众人齐刷刷望向他。火聪的脸一红,低下了头。只是那汉子猛得一惊,突然低声道:“谁能主沉浮?傲雪一枝梅。”火聪大惊,都有些结巴,急道:“你最喜欢……喜欢什么花?”“梅花。”“喜欢梅花什么?”“香。”火聪激动极了,一把抱住他,“你就是大叔说的人吧?”“别……别,别。”瘦弱的汉子几乎喘不过气来,“我叫麻六……”“麻六?”火聪放开他,心里暗暗想:嘿嘿,他和刘五还真是像啊!“得得,我们还是坐着说吧!”麻六招架不住火聪。 在一间包厢里,火聪死死盯住麻六,看得麻六浑身不自在,仿佛哪儿少了写什么似的。“恩……”麻六终于开口了,“你看我什么呢?”火聪这才察觉到,笑了笑,他从来就是个爽快的人,自然毫不拐弯道:“我在想呢,那个大叔要找神秘人一定很强吧?可是嘛,我看你……”说着,一双眼睛就在麻六身上转来转去。麻六苦笑道:“哪里啊,是三天前有个人找我,要我做这个事的,还叫我把这个给答对暗号的人,要他到德龙山庄的比武大会上去。”说着,递上一张纸,与火聪的那张刚好吻合。火聪接过,仔细看了看上面的字: 袖梅,德龙比武大会即将来临,你要好好准备,速带一名功夫好的少年到德龙比武会场见我。此事关系到我谷大事。切记。还有,‘一枝梅’在德龙泉洞里,泉眼之下。 谷主梅风 火聪粗粗看毕,收起纸信,回头对相子陵、灵晓兴奋道:“得,看来我们得去德龙一趟。”“啊?”灵晓立刻提出质疑,“我老爹还不知道,怎么办?”火聪嘿嘿一笑,对麻六吩咐了几句,麻六不住点头,最后一脸敬佩起身道:“谢谢聪爷!我告诉完哑巴老爹就去长生村!”火聪几乎晕到!连对自己的称呼都和刘五一样!真是一个模子出来的啊!待麻六走后,火聪起身笑道:“好!我们也该走了!”

  吃饭的场景随笔【第五篇】:吃饭

  “吃饭了,吃饭了!”

  上午第四节课的下课铃声一响,同学们迫不及待地丢掉书本,“哗”地一声跑了出去,文具、书本掉在地上也不管。其实,他们在上课时就已经嗅到了饭盒里的香味,便开始开小差——“中午吃的会是啥?”

  同学们以最快的速度冲到水龙头前,打开龙头把手湿一湿就跑到饭箱前拿饭。老师是禁止在走路时打开饭盒的,但是几个“小馋猫”还是忍不住把饭盒打开一条小缝,往里一瞄:“哇!是鸡翅耶!”他们又赶紧关上饭盒小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小冯是人安静的女孩子。瞧,她用小手挑起一把勺子,小心地把菜和饭舀到勺子里,然后又轻轻地送进嘴里,细细品味。

  小堃是个很“馋”的男孩子。他的吃饭格言是:“把好的留在后面。”他把鸡翅先放到饭盒盖上,赶紧往嘴里扒拉饭盒里剩下的菜。碗里的菜还没有吃完,他的嘴里还有好多的饭,嘴巴塞得鼓鼓的,便跑到其他人身边,含糊不清地问:“鸡翅还要啊?扑(不)要就给偶(我)。”他要到三四个鸡翅后,才慢吞吞地回到座位上,伸长脖子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

  “快点吃,收饭盒啦!”

  小堃一听到这个消息,便使出自称为“忍者吃鸡翅法”的绝招:他先把每个鸡翅撕成两半,把骨头上面的肉与骨头分离。由于骨头上还有肉,他就把骨头放到嘴里,把肉啃下来。骨头啃干净后,他把肉一口气全部塞进嘴里,连鸡翅上的渣子也不放过。嘴里还没有消灭光,他就拿起盒盖和饭盒、勺子,他先把勺子放进饭盒里并把骨头倒掉,把盒盖盖上,放到饭箱里。

  小堃见上课铃还没有打响,于是就鼓着个腮帮子,跑到平台上玩,看起来真像得了腮腺炎,也就是所谓的“Mumps”吧。真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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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暖风习来,温度恰宜,吃过饭来至门外被风吹吹也是挺不错的感觉。凉凉爽爽的,比起在屋里热热的感觉,要舒服的多。  吹在脸上的风儿,送来阵阵杂味儿,一股股晚风里,各种味交替,忽顺忽逆,挑战着鼻子的嗅觉,让人不禁生出来各种想象,涩涩的味儿,让人想到绿意昂然的树叶及庄稼苗儿,一股股的菜香味儿,让人想生活随笔 > 随笔杂谈
2019-11-14
一座城市的春,最是乍暖还寒的变幻莫测,洛洛的故事在这里开始!  洛洛,有着未曾烫染过的长发,笑起来会有“寂寞难耐”的虎牙,总之,一切和青春、美好相关的词眼儿,都适合她!  休息日的中午我睡得迷迷糊糊,接到洛洛的电话,“阿相姐,我在你家楼下了哦,带了你最爱吃的陈记过桥米线!”瞌睡闻香而跑,“快点儿生活随笔 > 随笔杂谈
2019-11-14
800字随笔家庭纷争随笔第一篇   【《家庭》family“father and Mather I Love you”】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让外人真的无法分辨真伪。无怪乎人们都说,家,是一个最不讲理的地方。从我个人角度,我认为既然讲不清,就不要死钻牛角尖的抓住不放,一生活随笔 > 随笔杂谈
2019-11-14
爱与自由随笔(一)——给孩子的爱与自由  一直以来周围总有不少人询问我,为什么你的孩子这么乖,这么好带?我总是笑着回答:她生来就是这么乖这么好带!其实,这中间是有因果关系的!  朵拉自打出生,我就顶着舆论的压力把她经常抱在怀里,人都说放下她,放下她,不然以后就放不下了。可是我就是想抱着她,只要她生活随笔 > 随笔杂谈
2019-11-13
德国印象随笔(一)——读季羡林《德国印象》有感  今天读完了季羡林先生的《德国印象》,只是草草的过了一遍,这本书初步记录了季先生在德国求学十年的经历,其中季先生经历了德国纳粹毁灭的时期。   书不是很厚,但是排版封面的风格都是我喜欢的,不同于现在书中统一的宋体,黑体,这本书是淡绿色的底,深褐色的生活随笔 > 随笔杂谈
2019-11-13
100字的家庭分争随笔 ;篇一  《家庭纷争》是一部关于家庭经济的电影,反映了社会不同阶层的人,从他们的经济状况以及他们在做的一些事情,主要讲述的是两个不同家庭的经历与命运。虽然是两个家庭的分争,但是每一个家庭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谁都有各自的烦恼。  100字的家庭分争随笔 ;篇二  每一个人都有生活随笔 > 随笔杂谈
2019-11-13
百家讲坛读后感随笔【一】:《百家讲坛》随笔  从去年1月开始,我就看了中央电视台第十频道的《百家讲坛》栏目。从那以后我就喜欢上这个栏目。  我喜欢历史,看历史剧,读历史书。知道一些中国历史,但自从看了《百家讲坛》这个栏目以后,我对历史的了解更加深入了!原来我知道只是一些很浅的知识!发现历史有这么生活随笔 > 随笔杂谈
2019-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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