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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小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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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小的随笔【第一篇】:我的那些发小们

  按照我们那里的土语,发小就是从小光屁股一块儿长大的伙伴。我的那些发小们是我少年时期朝夕相处的朋友。

  我起了很长时间的念想,下了很大的决心,前不久才回了一趟车程只有六七十公里的老家——孙家店,算是下马观花地看了一遭。

  这些年,也不是没有回到过生我养我的那个地方。每年清明必是要回去插清明的,春节偶尔也是要去祭祀先辈的,但是却没有真正坐下来,花一点时间认真地去和他们唠嗑交流,审视一下仍然生活在中国社会最底层的人们。

  我在《回家过年的心情》一文中曾经讲过,我不想面对故乡的缘由之一就是老屋被卖掉了,连“根”都拔了。搞得我在老家上无片瓦下无寸土,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成了一个标准的“流浪者”。

  这次促成我回家的原因除了我的那些发小们再三邀约外,恐怕要归功于侄儿孙健又把老宅给赎了回来。他知道我对他卖掉老屋的事情很有意见。

  10月25日一大早,我归心似箭,九点多钟就风驰电掣般地驾车到了县城,叫上发小之一的“杨博士”,边开边聊不到半个小时远远地就瞧见了那座巍峨的汉堤和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村庄。

  我掰着指头算了一下,准确地说是1978年离开的老家,一晃三十六七年就过去了,而今已是“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父母早已去世,大哥随儿子到了上海,二哥一家也搬到了县城。这次我急急地要回到老家会见的是我的那些发小们。

  香娃子

  香娃子大名孙玉国,是我未出五服的侄儿,原来住我家紧隔壁,比我大一岁。尽管他有些笨,混了个高中毕业,文化自然差一点,有时候我是看不起他的,小时候也没有跟我少过越(扯筋捣蛋)。有一次他硬说我“拿”了他的钢笔,害得我挨了一顿打,但是,一直一来他跟我算是玩得来保持着联系的。

  说到发小有一个人自然是必须说道一番的。他就是孙家元,我堂父家的老三,比我大两岁,比香娃子大一岁,我们三人就像梯子坎儿。小时候,我们两家同爷一间堂屋进出,成天厮混在一起,可以说形影不离,割草放牛,摸鱼砍柴,还有他大一些,领着我们干过不少偷鸡摸狗祸害乡里的事情,那时完全是贫穷落后愚昧无知吧。后来由于升学留级的缘由,他回家务农了,跟我们在一起的机会少了。听说他现在外地打工,人没见着,就没再多提及他了。

  第一站到达的香娃子家。一直没钱修建而今年刚修好的“村村通”水泥路通到了他家门前。前些年,我去过他家一次,一点印象也没有了,要不是“杨博士”带路,肯定要花费一些时间才能摸得到他家去的。

  进入院子,全部是平展展的水泥地面,正屋是三间两层的楼房,厢房也有一溜排,有厨房、有猪圈、有厕所,还有车库,停有两轮摩托车和三轮电瓶车。院墙边上的一棵柿子树上挂着一串串红灯笼似的果实,在秋阳下格外引人注目。

  香娃子一家把我们热情地迎了进去。落座之后,递上来的烟是“18黄”(18元一包的黄鹤楼),茶叶有清茶、铁观音任我们选,四周一看冰箱、彩电、空调、热水器一应俱全。厕所也分室内室外的,做饭用的是煤炉子和液化气,跟城里人差不了多少。

  几年不见,香娃子已是儿孙绕膝,一说话一脸儿的笑意,把满脸的皱纹挤成了一条一条的波浪。头发虽然花白了,比起前些年,精神多了。大女儿在外打工已经安了家,老二是个儿子,也已结婚生了两个女儿,眼下在城里开了一家小餐馆。他们老两口在家里种着10来亩田,一年下来吃了喝了玩了光出售粮食加种植麦冬,净收入有好几万呢。

  我们在一起聊起了过去(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困苦生活和艰难岁月。大家总弄不明白,处于汉江平原“两河夹一沟,一脚踏出油”的地方(原襄阳地委书记王耀在一次视察时评价的),连年吃“360”(人平一年360斤粮食),有时甚至还吃“返销”(交了公粮又买回去吃)。说到小时候小孩几乎没有什么零食,家里人情往来在街上称两斤“黑砂糖”“梅豆角”“金果条”,你提到我家我拎到他家,一斤只剩下七八两了,还舍不得吃,看看现在,香娃子的两个孙子喝的是AD钙奶,吃的是酥饼,我带去的甜薄脆饼干,小孙女提着当玩具玩呢。这时,我们心里不免泛起一股股酸楚来。

  说的最多的话题就是我们小时候一起砍柴和捡破烂了。我、香娃子和“杨博士”在一起的时间最多。那些年代,一冬一春指望到东山去砍枯树枝、山茅草回来烧火做饭,有时候还要卖一些到邻村的胡湾窑场兑些小钱贴补家用和学杂费什么的,所以,我们一起钻过稻草堆,一起偷过邓林农场的瓜果柴草塑料薄膜,一起度过借宿河东余家棚别人家里砍柴拾荒看别人脸色的生活。

  香娃子最感激和念记我的是后来发生的两件事情。俗话说,饥寒起盗心。那一年,他为了卖一点钱,和村里的人一起盗割集体的电缆线被抓了,关在县看守所里。腊月二十边上,我通过关系把他们接了出来,在我家里美美地吃了一顿,那是他们想也没有想到的。

  2007年,他和他弟弟金宝到江西打工,我给他们代买了车票,请他们在餐馆里吃得酒足饭饱,临走还送了一条黄鹤楼香烟,并开车把他们送到火车站进站口。他说他和金宝至今还念叨这件事,说小叔这人没有架子,待人诚恳,而对于我来说是小事一桩是举手之劳。

  12点不到,侄儿媳妇金玉就说饭菜已经做好了,只等同学周俩子到了就开饭。让香娃子骑着摩托车去接,不一会就来了。寒暄一阵子后,一桌子菜早摆满了。电磁炉炖的是老母鸡,估计是在他老二馆子里拿回来的卤鸡、猪耳朵,现蒸了两大碗蒸肉,满桌子荤多素少,在我们的再三要求下才在火锅了加了平菇和香菜。难怪我在电话里说要给他们带些肉菜什么的,香娃子很不高兴,那你不是在打我的脸啊!

  我带去了存放十多年的“古隆中”牌白酒,香娃子硬是不让打开,执意要喝他拿出来的“川坊”酒。推杯换盏,你来我往,不一会儿三四两酒就下肚了。当大家说到过去家里待客的窘迫时,无不咋舌。那些年,不要说平常,就是春节要待向今天这样一桌子客是不可能的。平素,家里要是来了客,可把家庭主妇给急得够呛,煎个腊肉粑粑,端着葫芦瓢跑半条营子借来几个鸡蛋,炒一韭菜鸡蛋辣椒鸡蛋或是腌蒜苗叶鸡蛋,再凑上几个素菜,就打发了。特殊情况下,狠心地杀只仔鸡,那算是宴请贵客的待遇了。

  现在看来,这一切都是过去了。乡邻们衣食无忧温饱问题是彻底地解决了。幸福已经像阳光一样撒满了荆楚城乡大地。

  饭后,我到父母坟地上看了看,又到老台子上想拜见一下我们孙家尚健在的前辈——谢婶,可惜不在家,到她老四家帮忙摘棉花去了,他家老幺春波正大动干戈地在建楼房,砌墙的、搬砖的、调板的,忙得不亦乐乎,我们只好又回到香娃子那里。摩托车飞驰而过,两边几乎全是新盖的楼房。

  闲聊了一阵子后,我们说是返程,周俩子却不干发起了脾气。他说,听说你们要回来,一大早我就特地让老婆到街上买了一些鱼肉的,鸡子也杀了,要不你们带球走?我们连忙解释道,不是听说你们家在种麦子吗?哪好打扰你误了农事。他说,现在种田还要你亲自搞哇,有机械化呢,你只管把钱,一亩地80元海都干了。推脱不掉,我们只好开着车往他家里奔去。

  道路两旁是一片一片碧波荡漾的小麦、油菜和麦冬。纵横交错的路渠向远处延伸开去。村子笼罩在浓浓的秋色里,着实迷人!

  周俩子

  周俩子大名周兴国,因为他前面是两个姐姐,有了他自然很金贵,人长得也秀气,他爹就给他起了这样一个贱名——俩子(我们那个地方称女孩叫做“俩子”)。本来他大我两岁,岁月的沧桑已把他磨砺成了一个标准的农村老汉。上午,他从香娃子的摩托车上下来,老远一看,我竟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果在别处遇见他,我是认不出来的。矮小瘦弱的身材,额头上堆满了皱纹就像马三立老先生,但神情依然像当年那样,说起话来,像打机关枪。

  他住在一队,自然村叫李家营,离我们营子三四里的样子,小车子一根烟的功夫就到了。周俩子比较讲义气,不知道什么时候跟香娃子粘上的,我是通过香娃子才与他玩的。因为我比他们读书早些,原本不是一届的,后来复读才和他们在一个班上。再后来,我被拔尖到了璞河中学,我们大队高中合并到了轩庄大队,他们自始自终绑在一起。

  小时候平常上学在一起,劳动在一起,有时候春节也你来我往的。在我的印象里,我在周俩子家里吃过两次饭,他的父母在农村属于那种善于操持的,家里的条件比较好,看得也娇。这次到了他家,说父母早去世了,自己买的屋场,新修的楼房。下了车一看,果然不错,门前是一片树林,高高的台子,耸立的门楼,正屋四间两层,厢房有两三间,还有一间停着拖拉机。周俩子的老婆看上去是一个老好人,出来打了一个招呼就在厨房里忙前忙后张罗着饭菜。

  我们喝着茶,抽着烟,山南海北古往今来地聊着。周俩子也是生有一儿一女,老大是个姑娘,早出嫁了。儿子在县城一家工厂打工,虽然个头不算高,但人长得挺标致的,我们去的时候,给我们泡过茶递了烟,然后招呼一声就骑着摩托车去上班了。提起儿子周俩子的脸色阴了下来,别提这家伙啦,今年都30(岁)了,还是光棍一条。我们问是啥原因:家里条件差,没有钱?还是小孩子长得不好,有缺陷?要么,是你挑花眼了?他说都不是,钱嘛,前些年我当了十几年的小老板(包工头),整了不少钱,别人给介绍的不少,同厂的女孩也多,就是不知道怎么不对他的眼。“杨博士”在县城里经常和他们交道,知道一些情况,就开导起来:现在年轻人谈恋爱的事情要放得开,舍得花钱。我也说两个人在一起要投缘分,别着急,慢慢来。

  说了一阵子话,周俩子的老婆说让他到菜园里弄些青菜回来,周俩子提着竹篮说,我带你们看看我家菜园和我种的麦冬。我们边走边谈,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畅想着未来的城镇化建设。言谈中他流露出,现在政策好,不交三提五统,种田还给补贴,有医保,有社保。他家种了近二十来亩小麦和2亩多麦冬,一年的净收入也有一二十万。

  说到钱,周俩子脸上自然堆满了笑,但是,一会儿脸又垮了下来。责怪起我来了,说:你家伙当行长了,离开石孙(大队)就再也没有回来看我了,要不是我命大,恐怕你再也见不着我了。说着扭过头来,指着豁了几颗牙的嘴,对我们讲了他在工地上施工从三楼上掉下来,板掉了几颗牙齿和两根勒骨,险些丢了性命的事情。我们不禁为他祝福起来。

  在菜园里,我们看见有白菜、萝卜、香菜、秋辣椒、扁豆、南瓜,煞是水灵,一畦畦油泛泛的麦冬像毯子一样铺满了田野。他笑着说:现在我们乡里条件比你们城里不会差,吃的自己种的无污染的蔬菜,自己养的有鸡想吃就逮,鸡蛋吃不完才卖一些,不像一切那样指望在鸡屁眼的抠钱。我们问他,手里有没有个50万,他笑了笑,哪有这些哟,给老二攒了点买房子的钱罢了。这几年老喽,就没再到外边包工程了,吃点喝点享受点偶尔打打小麻将。看来,他们现在都是吃穿不愁心情愉悦生活滋润啦。

  夕阳慢慢地溜下了山坡,周俩子提着一篮子小白菜、生菜,我们一边聊一边走不自觉又回到了他家里。不一会儿,饭菜就摆上桌子了,还请了两个乡邻陪我们。周俩子开着玩笑,我怕苦了你们城里人,下次不来了,晌午香娃子给你们炖的老母鸡,晚上我炖的骚公鸡给你们补补,还在街上专门买的小鱼炸了好下酒,其他的全部是自己园子里种的素菜。说完提出了半塑料壶当地的小窑子酒,给每人满满地给酌了一缸子。我连忙推脱说,晚上还要开车。周俩子说,开马车哟,在我这住一夜算球了。我说铺地铺呀?(过去农村来的客人多了就在堂屋了用麦秸或稻草铺地铺让客人睡)周俩子打了一个哈哈,瞧你说的,还怕把你用秤钩子挂起来不成,楼上闲着两间席梦思,才换洗的干净净的单子被窝,还没有你们睡的地方?

  我一下子无语了。那就尝尝你的小窑子吧。又是一阵哥来弟往的,一直吃喝着、闲聊着到了很晚。

  我真心不想再麻烦他们,就执意开车着回城里了。

  杨博士

  “杨博士”本名杨月华,读书那阵子,由于他的数理化成绩好,同学们都羡慕他,给他起了绰号叫“杨博士”,一直到现在还有人这样喊他。“杨博士”的聪明劲儿那是公认的。他对数理化特别钻研,有些题目老师做不到的,他也能够做出来。读初中给我们讲初中的课,读高中给我们讲高中的课,不服气都不行。可是有一条,让人搞不明白的,考起试来他却黄了,以至于两次拔尖他都无缘,最后到轩庄大队学校,才完成了高中学业。要不是顶他父亲的职务到县五金公司上班,现在恐怕还不知道在哪里发财哟。

  “杨博士”是后来从外地搬回来我们村的,认得他的时候好像我们已经上小学二、三年级了。我们一起在别人屋场台子边挖桑树根皮做打陀罗的鞭子,在村前的堰塘里洗澡摸鱼打过水仗。那些年代,学校根本不重视文化课的学习,搞什么勤工俭学半农半读,我们一起给学校里围湖造田,挑砖搬瓦,给生产地里挖沟筑堤,戽秧草捡麦穗,什么活计都干过。

  后来,他顶职进了县城吃上了商品粮,81年我中专毕业也分回了县人民银行,我们接触的机会自然又多了起来。有时候,逢年过节,他和孙宗志(四队的本家哥哥,当兵复员通过关系安排在化肥厂工作,后来在一次事故中英年早逝了)都会请我,或者乡里来了熟人,会约在一起喝酒。我结婚时打家具还是“杨博士”跟他们经理求情要了一堆装自行车的木箱给我做的隔板。那年,他说他家的亲戚拿了一张牛皮要到县皮鞋厂换皮鞋,我没有推迟就拿了回去。我在计划信贷股,跟皮鞋厂有业务来往,应该是顺水人情,但是,我把那张牛皮放在行里的一间储藏室里,时间一久长了虫子,我就在街上随便买了一双想打发过去,谁知道他那亲戚说应该换两双的,而且质量不怎么好,拿到皮鞋厂一问,露了陷,搞得我很尴尬。我到现在仍然很愧疚。

  有一次,我们学校代数学课兼班主任的谭锡忠老师到城里听课,在“杨博士”那里玩,让我过去陪他。我知道,“杨博士”可是谭老师的得意门生,谭老师总是替他惋惜,说按照“杨博士”的数理化水平一直保持下去临场发挥好了,不考清华北大,武大湖大是没有问题的。老师们虽然也喜欢我,但是我偏科,文科成绩尚可,数理化却是擀面杖吹火——一窍不通,所以后来我只是考了一个中专,算是跳出了农门。86年春上,我已当上了支行的副行长,谭老师自然很高兴,酒喝得也很兴致。说以后就指望你飞黄腾达了,我有两个儿子,你给安排一个到银行。我是八老爷不在家里九(酒)老爷当家,就夸下了海口,没问题,包在我身上。好在后来我又脱产读了三年大专,回行不久于93年就调到谷城去了。谭老师找没找我,不得而知,“杨博士”和我的来往也就减少了。

  在往返的途中,我们聊了分别以后和他现在的境况。我知道,“杨博士”顶职后在五金公司当了一名营业员,后来当过仓库保管员、柜组负责人。谈了一个城里的媳妇,在棉织厂上班,大名不知道,总喊“秀娃子”,高高的个头,白净的脸,包着两颗金牙,人还算不错。生了个儿子叫杨柳,踏“杨博士”的后,也是高高的,白白的,现在恐怕一米七八的个头了。2000年前后,宜城“唐疯子”(市委书记唐有月抓经济、抓改革,有些抓狂瞎搞,下面的人背地里都称他“唐疯子”)大刮企业破产风,搞“百团大战”(组织一百个工作组,一夜之间破了一百多个企业),“杨博士”两口子所在的公司都破产了,一下子都成了下岗职工。好在“杨博士”有点板眼,对小五金小家电市场有些了解,就在隔壁的粮食局租了一间门面,开了一家五金店,生意还算凑合,一家人度过了最困难的日子。现在,商店里一年能够赚回一家的生活费,两口子也已经到了退休年龄,领上了社保,一个月二千多元,基本不需要动用。按说,这小日子应该过得很快活很舒坦。

  “杨博士”的老婆“秀娃子”也同车回去了,从她的身上也看到一些变化。她下车后不到一会儿就说看看老婆子去,直到吃饭的时候才喊了过来。吃饭以后又到老婆子那里坐去了,显然婆媳关系处理得很和谐,完全不像以前那样温腾腾的。

  他的儿子杨柳结婚后得了一个女孩,还请我回去喝了喜酒的。当我问起杨柳时,“杨博士”眉头一皱,不觉得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离婚了不是,我们还得替他招呼孩子,要不是弄成这样,我现在也超脱了,商店也不用再开了。我也不好再多问,就安慰了他几句。正如大文豪托尔斯泰说的,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但不幸的家庭各不相同。

  回了一趟老家,见了我的那些发小们,这跟我印象和想象里的,那是天壤之别了。就连我这个过去寒窗苦读十数年就是为了跳农门混个肚儿圆的金融白领,也明显地发现了他们生活、理念和精神上的巨大变化。在他们的言谈间和思想里,全然没有了曾经对我莫名的眼羡和嫉妒,只有念记着那些纯真的友情和亲情。

  我久悬着的心终于释然了。

  发小的随笔【第二篇】:顶多天涯,顶多海角

  我们青梅竹马,两家住在同一条弄堂里,对着门。可是我和他几乎没有说过话。他从小整天拖着两条擦不净的鼻涕,半赖在地上打玻璃弹子。我一出门,人见了都说我长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娘当我芭比娃娃似的打扮,天热的时候,我一味地只穿素色,最初我的模样。

  他家种了好看的太阳花。每年夏天一过,爹总是遣我去他们家要些太阳花种子。他一包一包递给我,对我说这个是红色的,这个是橘黄的,这个是白色的。

  我在学校里学着看敞开的青蛙肚子里的脊椎的时候,他学会了抽烟。再后来,我听娘的话,去离家不远的一个大城市念书,那里的男孩子笑容谦和,斜背着包,每天预演以后的人生。

  那一年的暑假,我从学校回来,洗完头,趴在窗台上,看窗下的小泥地,也许可以种上太阳花。我顶着一头半湿的头发,轻轻拨开他家的门。那么多的太阳花,我蹲下来,笑眯了眼睛。

  有人踢踢我的脚后跟。顺着一双黑布鞋,看到一条牛仔裤,然后是一件白布衬衣,那张脸叫人厌烦。耳朵根子很烫。“你家的太阳花那么好,我想问你借一点花种。”他的脸藏在头发和胡子里,不发一言,转身就进屋去了。我扯着衣服下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他从屋里出来,把三个小纸包一个一个放进我手里。

  “喂,”我喊住他,“这几包是什么颜色?”

  他回过头:“蠢透了,你又不是头一回要花种。头一包是红色,然后是橘黄,再是白色。”

  我红着脸一跺脚转身就出了他家的门。娘悄悄看了一眼爹,说:“对门家的儿子,早不念书了吧?”爹抿了一口老酒:“到底疏于管教了,居然自己在弄堂口子上摆了个水果摊子……”

  家里的日子全靠看书来打发。

  我从图书馆回来,特意从弄堂的另一头走,路过他的水果摊。他拉出一条小凳子,我坐在旁边。他递给我一个苹果。我往白地儿圆点点的裙子上一擦,咔嚓就是一口。他替我掸了掸苹果留在裙子上的污渍,说:“等卖完这些水果,有了钱,我就要到处去玩。我小时候就有个愿望,要去看遍风景。老在同一个地方,就只能见到一面风景。”他又不耐烦地挥挥手,“你不懂的。你只晓得看书写字。你和我过的不是同一种日子。”

  我拍拍裙子站起来,瞪着他。谁说我不明白呢?我爹的花瓶里,装满了我的硬币。小时候,娘总哄我说,喜悦不是想要去周游世界吗?快快攒钱,以后长大了,想去天涯就天涯,想去海角就海角。

  我叹口气,天涯和海角,恐怕我爹和我娘,会拿着大菜刀去追我回来。

  我也冲他挥挥手:“算了,你也不会明白我的。改天你要跑路,你的背包装不装得下我?你挡不挡得住菜刀?”

  说话间,一只手在我和他面前拿住了一个苹果。一身制服的男子,握着一个顶大顶红的苹果,递给他身边的女子,说“吃吧”。

  我红了脸,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要站起来。“先生,苹果要付钱。”

  那男子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抬抬下巴,对他说:“你的苹果倒漂亮,你的妞也不错。”

  他坐在凳子上头也没抬,瓮声瓮气地说:“吃了苹果不想付钱,那么你想拿什么来抵?”

  那男子不理会,搂着身边的女子,转身就走。我想也没想就把手上正在吃的苹果扔了出去。苹果砸在制服上面,闷声一记。我摊摊手:“不是我。我保证不是我。换了是我,我会脱下凉鞋砸你。”穿制服的男子脸上一抽一抽的。

  “好了,苹果吃了也就吃了,这点事我不和你计较。”我不想他和人打架,挽住他的胳膊,冲穿制服的男子甩甩手,闭上眼睛不再作声,心里却有张鼓似的在咚咚敲。

  好半天我睁开眼睛:“走了?”

  “走了。你那么缠着我做什么?怕我打架么?”

  我流下泪来:“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害怕,我都不知道我说了什么,怕他一巴掌就甩过来了。”

  “真没见过世面,这点小事就哭成这样。刚才我还以为你有多江湖呢。”他从水果箱里掏出一个苹果塞在我手里,“喏,顶大顶好的苹果怎么会随随便便就摆出来。”

  晚上他去摆夜摊,我也跟着去。收夜摊回来,弄堂里有很多窗台,挑一个最高的爬,双手搭住他的肩,他轻轻托一托我的腰,我就坐上窗台。他扶住我的脚踝,不让它们晃来晃去。

  “我身边没缺过女孩子,可是没见过你这样的。”他抬头看了我一眼,“你那么自自然然的样子,喜怒哀乐一并写在脸上,脸红,骂人,急得要哭,我都能看到。”

  “你还看到什么?”我紧追一步,“你一定也看到了。”

  “不,我看不到。”他说。

  夜色真美好。我的胳膊环住了他的脖子,整个头几乎要埋进他的颈窝里,心怦怦跳。既然他说看不到,那么我说给他听:“我爱你我爱你。”

  他把我从他肩上扯开:“胡说。你知道什么叫爱?”

  “我为什么要知道呢,知道了又怎么样?我只晓得我有这样的感觉,所以就说给你听。我知道你听多了,可是我就是要说,管你稀罕不稀罕。”

  发小的随笔【第三篇】:“喂,今晚我来你家蹭饭啦!——写给传说中的发小

  亲爱的发小:

  你好。

  我未曾见过你,更别说要在脑海中构想出你的模样。甚至,我连你是男是女也不是那么清晰。也许你会感到奇怪,好好的一封家书,我要将它寄给你作什么,就算要寄,首先考虑的不也是父亲、母亲、外公外婆什么的吗……

  这些问题若要考虑,那思绪定成了一条没头没尾的河,悠悠地流过山谷,和碎石硬碰硬地击撞,失去了原来的模样。

  罢了,发小。我原打算将满腹的热血酝酿一番,将心中的憋屈好好地和你说说。

  15年的独生时光,我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怎样捱过来的。用“捱”这个词,也许口气有点重,重得让我想到了长辈们恶狠狠犀利利的眼光。但事实上,时光就像是一缸反射阳光的剔透冰水,我是沉在其中的鱼,水是那样地冷,渗入身体的每一个缝隙。细胞贪婪地体验这前所未有的温度,在贪婪中逐渐麻木。哪怕我哄骗自己去认同这阳光的慷慨,哄骗自己这寒冷不会扒了我的皮。

  诚然,只要每一次听到有人说类似“我们从小就是朋友了”的话,我的心中总会幽幽地流过一丝超高温的血液。温度临近沸点,但又未完全达到,心像悬在半空中似的揪着,不爽!而话语中的炫耀情绪又每每让我无地自容,像是失去了坚果的小松鼠,我感到异常,异常地不爽!

  曾经也这样问过母亲:你可知道我的发小在何处?她故作深邃的目光直勾勾地盯向远方:“这……别担心,你不是还有很多好朋友嘛。”我在逐渐石化的状态下漠然接受了这事实,但眼角的余光分明瞥见了那虚幻的汗珠和一丝尴尬。

  总是不能解释为什么明明有一群好朋友,却仍期待有一个发小的现状。该死,我是不是有些不道德,他们明明都是一群很好心的家伙呀!只不过,比起你,我的发小,我就像是一块魔方,他们只是看到了我的一面,而我希望,你能够看到我的全部。

  “如果当时帮你生了弟弟或妹妹,虽说会面临单位解退的风险,但没准那样又会有另外一种生活……”母亲沉浸在茶余饭后的美好幻想之中,殊不知我心中大大的遗憾。独生是必须得面对的事实,幻想又能减轻什么?

  呵,发小,我也多想有个发小呀。这样,便可在适当的时候热情激昂地介绍你,时不时欢乐地加进一句“嘿,这是我发小,我们一起烤过红薯熬过夜,打过电玩翘过课,哝,我对象还是他帮我介绍的呢”,一句话扬眉吐气,比说“这是我对象”还带劲。可惜!做了那么多年的标准小孩,最让人大跌眼镜的也就是初二那年的落魄成绩了。但现如今,当一切都步入正轨之时,现实也渐渐浮现出来:我们礼貌地学习,最终免不了礼貌地毕业。视匆匆的过客为伙伴,终会发现笑脸背后的另一层情感。

  没准儿上课时还佩服地听你的发言,下课后就焦急地来询问你用何种参考书;没准儿前一秒还鼓励你去举报那些作弊的同学,下一秒转个身就偷偷地向他们通风报信。

  发小啊发小,这些都是我经历过的。我不知道是我病了,还是我们这一代孤独了——我不愿承认是他人的问题,就将这病通通揽在我一人身上算了。好心的你啊,可否将地址用写信的方式寄给我。唉,失误了,怕是你也用上了脸书推特新浪QQ?

  嘿,多想在某一个黄昏前接到你的电话,听听你那傲慢的声音:“喂,今晚我来你家蹭饭啦!”

  发小的随笔【第四篇】:没有“发小”的一代

  有位朋友,儿子六岁时搬了次家,十岁时又搬了次家,原因很简单,又购置了更大的房子。我问,儿子还记不记得从前的家?带他回去过吗?他主动要求过吗?没有,朋友摇头,他就像住宾馆一样,哪儿都行,既不恋旧,也不喜新……我明白了,在“家”的转移上,孩子无动于衷,感情上没有缠绵,无须仪式和交接。

  想不想从前的小朋友?我问。不想,哪儿都有小朋友,哪儿的小朋友都一样。或许儿子眼里,小朋友是种“现象”,一种“配套设施”,一种日光下随你移动的影子,不记名的影子,而不是一个谁、又一个谁……

  这是没有“发小”的一代,没有老街生活的一代,没有街坊和故园的一代。他们会不停地搬,但不是“搬家”。“搬家”意味着记忆和情感地点的移动,意味着朋友的告别和人群的刷新。而他们,只是随父母财富的变化,从一个物理空间转到另一物理空间。城市是个巨大的商品,住宅也是个商品,都是物,只是物,孩子只是骑在这头物上飞来飞去。

  我问过一位初中语文老师,她说,现在的作文题很少再涉及“故乡”,因为孩子会茫然,不知所措。

  是啊,你能把偌大的北京当故乡吗?你能把朝阳、海淀或某个商品房小区当故乡吗?你会发现根本不熟悉它,从未在这个地点发生过深刻的感情和行为,也从未和该地点的人有过重要的精神联系。

  是啊,故乡不是一个地址,不是写在信封和邮件上的那种。故乡是一部生活史,一部留有体温、指纹、足迹——由旧物、细节、各种难忘的人和事构成的生活档案。

  还是上面那位朋友,我曾提议:为何不搞个聚会,让儿子和从前同院的伙伴们重逢一次,合个影什么的?这对孩子的成长有帮助,能让一个孩子从变化了的对方身上觉察到自己的成长……朋友怔了怔,羞涩地笑笑:其实儿子只熟悉隔壁的孩子,同楼的都认不全,偶尔,他会想起某只丢失或弄坏的玩具,很少和人有关。他的快乐是游戏机、动画片、成堆的玩具给的。该我自嘲了,一个多么不恰当的浪漫!

  这个时代有一种切割的力量,它把生活切成一个个的单间:成人和宠物在一起,孩子和玩具在一起。我曾在一小区租住了四年,天天穿行其中,却对它一无所知。搬离的那天,我有一点失落,我很想去和谁道一声别,说点什么,却想不出那人是谁。

  发小的随笔【第五篇】:有一种感情叫发小

  上午十点,微信提示音响起,点开一看,是小学同学杨棉銮。她说女儿大学毕业了,正纠结找工作的事情,不知道该让孩子回身边还是让孩子在另一个城市。我说孩子长大了,无论工作还是恋爱,都应该尊重孩子的意愿。她说舍不得孩子离开自己,我告诉她,有位专家说过,中国的大多数父母总是喜欢打着舍不得的旗号,将孩子捆绑在自己身边,其实他们是舍不得让自己孤单,结果往往因为自己的“舍不得”而误了孩子一生。

  她豁然开朗,决意不再干涉孩子的选择。她说虽然现在有了不少朋友,但是遇到烦心事还是愿意找我聊聊,因为心里面总觉得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更真,更会诚心相对。

  她一句“从小长大”让我想起了儿童时代,在陶家小学的教室里、操场上,我们一起活蹦乱跳的情景。小学时代,我这个班长的年龄一直是班级里最小的。杨棉銮、赵水清、赵殿梅、姚广琴、倪娟、倪素琴都将我当小妹妹,玩什么都带着我,玩什么都让着我。跳皮筋我够不着了,可以违规用手往下压,还不算犯规;吹火柴盒我输光了,她们会还给我;跳房子我明明踩线了,她们说没事,你可以踩线……中午,我这个班长拿着教鞭管理大家午睡时,对她们装睡的行为也就睁一眼闭一眼;作业不会了,我会扔出我的作业本给她们抄;点名时即使发现她们迟到了,我也会划上一小竖,让老师以为她们从来没有迟到过……上初中后,因为她们有的已经不上学,有的不跟我在一个班,所以渐行渐远,但是儿时的情景却永远定格在记忆中。偶尔想起来,会忍不住偷笑,心里暖暖的。长大后,我才知道,这种感情叫发小。

  成年以后,我们大都离开了老家。虽然不知道她们在哪里,生活的怎样,但是偶尔想起,我能感觉到她们一定都还记得我,记得这个当初她们呵护过的小妹妹。那些年,唯一接触的就是倪娟了,因为她在镇上开了店,家里有红白喜事都在她店里配货,生意往来需要的烟酒也都定点在她店里买,每次结账,我从不问价格,从不看账单,她说多少钱,我就付多少钱,因为有一种感情叫发小,发小之间的信任已经深入骨髓。

  2010年,我从杭州回到扬州,本家哥哥杨军告诉我说,有不少发小都在扬州呢,我立马看到了陶家小学的操场,一群小丫头在跳皮筋……后来,哥哥组织了一个小范围的聚会,嘱咐我下班就赶过去。那天我看到了杨棉銮,看到了倪素琴,虽然太久没见过了,那份亲切感与儿时无异!

  前年,另一个本家哥哥杨在垠和父亲朋友的儿子兆金哥哥组织了初中同学聚会,我赞助了活动并前去参加,又见到了赵殿梅,虽然青春逝去,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她也抱着我笑,笑容里,对我的亲昵与宠溺宛如当年!杨棉銮问我,徐安红还记不记得?她也在扬州,就在文汇路。

  我怎么会不记得呢,那是个只比我大1天的小女生,小个子,小眼睛,小鼻子,见人浅浅的笑容,神情笃定大方。四年纪时,徐安红在一次少先队活动中讲了海娃的故事,不久我们又看了电影《鸡毛信》,以至于我一直到今天,见到山头一排小树就会想到“消息树”,想到她当年讲故事的情景!初一那年,我生日的前一天,徐安红让同学传递给我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明天别忘了煮鸡蛋——小姐姐。我笑了,转头看她,我俩挤眉弄眼,同学们不知道我俩乐什么,只有我们自己知道,这天是她生日,次日就是我的生日,她是一个只比我大一天的小姐姐。

  前不久,一位友人说起自己为了帮朋友的忙,拼命喝酒应酬的事情。我觉得帮忙可以,玩命真是没有必要。友人说这个朋友是发小,在其上大学以后,发小就工作了,知道友人家境贫寒,特意寄了10块钱到学校。我瞬间就理解了友人为何如此拼命帮人家的忙,因为我明白那时候发小10块钱的用途是现在一万元都无法比拟的!瞬间我也想起了另一个发小——姚广红,在我上高一的时候,已经工作的她为我织了一件毛衣,我至今记得去邮局取包裹的那天,一股寒流刚到,高邮中山北路满是梧桐的落叶,而我的心里温暖如春!

  地球飞旋,时间分秒不停地向前,我和发小们与童年的距离也越来越远。一别数年,流水落花春去也,我们的生活也是天上人间!但是见与不见,那份记忆始终清晰如昨,那份感情始终温暖如昨,那份牵念始终隽永如昨。因为,有一种感情叫发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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