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诚可贵,以下就是来自随笔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以热爱生命为主题的随笔,欢迎阅读和借鉴。
以热爱生命为主题的随笔【第一篇】:热爱生命
从网易新闻上了解到,香港女大学生留7封遗书跳楼身亡。花一般的生命瞬间从我们身边消逝,真的令人感到惋惜!且不说我们局外人的感受,单就给自己亲人造成多么大的伤痛?我们只能诺诺安慰一下逝者的亲人:逝者已逝,保重!同时,这也不得不引起我们对生命的思考。
法国著名思想家蒙田曾经无限感慨地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踏实优越无比的。”从这句话我们可以体会到生命是宝贵的。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无论是出生时亲人的欢呼、还是离开时亲朋好友的痛哭,都深深的印证了生命的宝贵。
我们都应该热爱生命。没有它,我们就不可能在这片土地上耕耘、创造;没有它,我们就不会有喜怒哀乐;没有它,我们就不可能尝到世间的美食,看到世间的风景;没有它,我们就体会不到爱情的美好、亲情的珍贵、友谊的价值、知识的重要;没有它,我们就不可能有自己的价值,我们就不可能向世界庄严的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我们现在所拥有一切的一切,都要有一个前提而且仅仅这一个——那就是生命。如果我们失去它,我们一无所有。对于如此宝贵的生命,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好好的热爱呢?
我们应该热爱生命,每个人都不能轻言放弃。正如《人生颂》所写道:“不要在哀伤的诗句里告诉我:‘人生不过是一场幻梦。’”不要再抱怨世界欺骗我们,现实将我们彻底的击倒,其实是我们一直都看错这个世界。当你发现你所承担角色有高低之分时,你要快乐、自信、勇敢、自强,不要因为职业的轻微而放松自己,因为没有任何一件工作室低贱的;不要因为暂时的不如意而自卑、自暴自弃,更不要因为生活中出现某种小插曲而使生命暗淡。生命中没有过不去的砍,没有完不成的事情。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只要肯攀登,终会有成功的一日。
年少时的卢梭因为家庭困窘,不得不出去做学徒工以补贴家用。但他非常讨厌这汇总只是为了赚钱而缺乏趣味的职业,每天繁琐的的杂务事他头晕目眩,难以忍受。为了摆脱这种困境,以实现独立生活,自由支配一切的愿望。在他十六岁是,卢梭背上行囊开始出走远方。
在出走的路上,卢梭所遭遇的种种状况,使他对自己追求自由的想法和自己生命的一一产生了怀疑。就在卢梭万念俱灰,准备回途重拾学徒生涯借此一终此生的时候,他认识了华伦夫人。华伦夫人劝诫并赞助他在旅行中感受生命,卢梭也听从了华伦夫人的劝告,开始了他的阿尔卑斯山之旅。
这次旅程虽短,但卢梭喜爱自然风光,沿途的美景尽收眼底,他将感情寄托于大自然,虽然身处漂泊之中,却没有精神空虚之感。凡是引入卢梭眼帘的东西,都令他内心感到一种醉人的享受。大自然的神奇、多彩和实在的美,深深的影响了卢梭的人生观。
当卢梭再次见到华伦夫人的时候,他对华伦夫人说:“我不会再践踏我的生命了,因为他只有一次,从此我将热爱它,让他永放光辉。”
不禁的想起了诗人汪国真写的《热爱生命》: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是的,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只要我们留意生命、珍惜生命的过程,我们就会发现,当生命被生活推向极致是,往往会展现出一些从容之美。“临乱而不惊,处方舟而不躁”,喜迎阴晴圆缺,笑傲风霜雨雪;看云卷云舒,享受悠闲之乐。其实,只要我们抱着一颗常人的平常之心,去看待生命,去珍惜生命,生命才会更有意义。
我不知道香港大学女大学生为什么这么焦急的离开繁华的世界,但我知道她或许实现了生命的价值,或许受到生命的驱使,或许命中注定,亦或人生已经没有希望。凡此种种,只有逝者能够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是得到解释又如何呢?人——已经不在了。生命已经终结,得到结果又有什么意义呢?
热爱生命,不是让我们无限的保护自己的生命不受到任何伤害,而是给我们自己一个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给我们一个永远都拥有光明的信心。
只管走过去,不必逗留着采了花朵来保存,因为一路上花朵自会继续开放的。前事已矣,我们无须再为之前生命的践踏而心生懊恼,这些前事就留作我们记忆中,时刻提醒着我们不要再忽视生命。曾经错过的并没有那么可怕,只要路还在,我们就会有走到头的时候。
愿每一个人生命都能泰戈尔那首诗般:生如夏花。
以热爱生命为主题的随笔【第二篇】:热爱生命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命,可是你曾经想过你自己热爱生命了吗?你曾经想过为什么要热爱生命吗?你曾经想过热爱生命的重要性吗?
是的,我想过。那是因为我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这个故事的题目是《我的断臂父亲》。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我的父亲只有一只手,国家发了残疾证,允许不交农业税和公粮。可父亲说:“虽然国家给了照顾,但残疾人也得尽自己的能力分担国家的困难呀!”所以,他每年坚持和大伙儿一样交,而且交的早,质量好。去年五月,天气像火烧一样炎热。麦子已经熟了,我暗自发愁,可父亲胸有成竹地说:“今天割麦!”到麦田后,父亲用双腿和脚凑合着一只手割。然后用脚尖和另一只脚跟把麦秆堆在一起。临近中午时分,父亲累得汗流满面。我想:父亲一定渴极了。于是偷偷地回到家。等我把水拎回来时,不禁大吃一惊,父亲已经割了好多麦子。我走上前让父亲喝口水再割,而他却说:“你先喝,等我把麦子割完了再喝吧。”这就是我的断臂父亲。
故事讲到这儿就完了。你是否和我一样看到了在他身上那种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精神,看到了千千万万个残疾人的心愿和意志。但我最终看到的不是这些而是生命的意义……
以热爱生命为主题的随笔【第三篇】:热爱生命
当我们来到这世界时,生命的计时器就开始运作了,在生命只剩一天的情况下,该如何安排那剩下的一天,如何让它成为生命中最美好、最完美、最有价值的一天。
在生命的最后一天,我将开始细细品尝那回忆的美好,去思考至今为止所做过的开心事情,而不是用恐惧来度过这一天,并且在恐惧中痛苦的离开,到另一个世界。应该要用乐观的角度、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并完成在这人生中最有意义的日子中所做的事,而不是积极的去挽救、延长自己的寿命,剩一天,是事实,而这个事实已经让注写一切的手,写进那本拥有你的生命历程的书了,不论用什么方法,这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
在这最后的一天,我首先会去做的事情,绝不是完成梦想,因为梦想不是一蹴而就的,我要的事是关怀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只尽我那微薄的力量,能使它们多活几天,一天也好,使他们觉得生命是美好的,他们快乐,而我也感到快乐,虽然不是我多活一天,但让世人知道,把爱传给需要的人是重要的,而那对我就是值得的。
“做些有意义的事!”这是人们常常在说的一句话,而在你即将离开人世时,是否也会想起这件事,还是凡事都以自己为中心而做打算的度过这一天,那便是种自私的行为,毫不保留的奉献来度过这在我生命旅途中最重要的一天,是有意义的。
对多人来说,每一天不是玩乐就是浪费,从来不会思考生命是多么的重要,是不能就这样揉烂的,即使是只有一天,也要加倍的去完成上天所赐予的使命。
以热爱生命为主题的随笔【第四篇】:热爱生命
我不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汪国真
万物对生命的热爱经常在危急关头迸发。
当一只口渴的小蚂蚁不慎落入水中,他会竭力与强大的水波抗争,试想他那些纤弱的小爪将如何克服张力冲向岸边,无疑能在水里游起来的都是大力士。而我有幸曾目睹过一支小蚂蚁从水缸里逃生。它从水缸里向缸壁冲锋的气魄不亚于古代推着大木头撞城门,的士兵那个小勇士狰狞着面孔,张牙舞爪,“于无声处听惊雷”,他了之后终于成功了。
这让我想起了杰克伦敦笔下的淘金者,这是一幕从来没有演出过的残酷的求生悲剧。重病的淘金者一路爬着病,病狼一路跛着,两个生灵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着对方的生命。直到第七天,病人被疲倦的浪潮淹没了,而后他感到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人肉里面,但结果却是病人把铅液一样的狼血输送到了自己的胃里。
蚂蚁、淘金者、狼在维护自己生命的过程中都付出了惊人的耐力,这便是热爱啊!热爱不仅仅是活着,还有珍惜。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英雄气概亦是对生命的珍惜。当甲午海战“致远”舰不幸中炮,邓世昌誓与军舰共存亡,爱口衔其臂以救,邓毅然按犬首入水,与全军官260余人一同壮烈殉国。
战火纷飞,硝烟弥漫多少生灵涂炭!多少文明被毁!生命的长河遇到了巉岩险阻他激愤地奔腾了起来,怒吼着,回旋着,前波后浪地起伏催逼。战争使刚刚过去的二十世纪充满了血雨腥风。这激电,这迅雷,使那长河心魂惊骇,急风吹卷起他,大雨击打着他,他暂时浑浊了,扰乱了,而今雨过天晴又加给他许多新生的力量!
这股热爱的力量带来的是求知,是奋斗。我们也许做不到“生如夏花般灿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但请记住:不需要飞得有多高,不需要走得有多远,只要给我一方落脚的净土,生命就将在这里绚烂成耀眼的霞光!
以热爱生命为主题的随笔【第五篇】:热爱生命
“生命属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碌碌无为而愧疚。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把自己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奋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人慨叹生不逢时、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更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甚至有人因为那么一点点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弃,一生都碌碌无为。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的就是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的强烈的大自然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还有人“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深深地吸引着我,使人读来激动不已: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强前进。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几经昏倒的时候,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样饥饿不堪的病狼!这匹病狼紧紧的跟随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就这样,一场激烈的生死争夺战开始了!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尽管病饿交加,筋疲力尽,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尽所有力气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通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着来到海边,终于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这与现在社会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现在电视,网络,报纸上,随便一看都会看到几则自杀的新闻。什么职场压力太大、学习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问题拉,这些小事情也都能让人联想到死亡。可见现在社会上的人类比起小说的主人公来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个人穷的什么都没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还有生命啊。一个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时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间,它可能就会化为乌有;可是生命有时却又如此强大,强大得令人惊叹。这种力量让你不管面对什么,哪怕是荒野、野兽,还是饥饿、疾病的折磨,都会支撑着你勇敢地战胜它。而在背后支撑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坚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还有生存的信念,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处境也能绝处逢生。
而这个小说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却是狠心丢弃脚受了伤的主人公的朋友--比尔。曾经是那样的同甘共苦,却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弃深厚的友情……那时候我很疑惑,生命难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难道真的为了生命,连爱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来我发现: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亲情,爱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项,这样的生命是没有意义的。然而,比尔可能到死的时候,才会体会到这一点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体。而一那则代表着心灵。只有拥有伟大心灵,才能成为一个大写的人!